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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学业

院政发3号

发布时间:2018-11-21 19:19:45  来源:  阅读次数:

关于给予王碧玲等4名学生

纪律处分的决定

王碧玲,女,1998年9月出生,江西抚州人,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自动化专业学生,学号2016118205;

费国虎,男,1994年4月出生,湖北阳新人,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车辆工程专业学生,学号2015123313;

宋建博,男,1997年5月出生,内蒙古锡林格勒盟人,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自动化专业学生,学号2016118145;

梁伟枫,男,1997年10月出生,湖北随州人,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自动化专业学生,学号2016118132;

经查,在2017-2018学年下学期期末考试中,王碧玲在《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考试中夹带作弊、费国虎在《汽车测试技术》考试中夹带作弊,宋建博 ,梁伟枫在《大学英语》考试中夹带作弊。

以上4名学生的行为已构成考试舞弊,该课程成绩作零分处理,依据《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校政发学〔2017〕11号)第三章第七条之规定,给予王碧玲、费国虎、宋建博、梁伟枫等4人记过处分。

以上学生若对学院做出的处分有异议,可在处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工办)提出申诉。过期未提出申诉,视为放弃申诉权力。

 

湖北文理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