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湖北储备物资管理局二七○处是国家发改委垂直管理的中央级事业单位,隶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储备物资管理局,是国家战略物资储备仓库,为国家全额预算拨款县团级事业单位。地处随州和枣阳两市交界位置。在枣阳市城区设有2处生活区。
单位主要职责是:守住管好“国家粮仓”,全面提升粮食和战略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国家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快推进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具体承担国家储备火炸药管理任务。实行处长负责制,内设机构7个,六科一室:物资管理科、保卫安全科、行政科、财务科、国有资产管理科、劳动人事科和办公室。临时设立有湖北国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枣阳分公司,协助湖北国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经营工作。
二、招聘岗位
办公室文秘岗位 1人
劳动人事科党务管理员岗位 1人
劳动人事科人力资源管理员岗位 1人
物资管理科保管员岗位 4人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规法纪,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态度端正,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二)1988年12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长期慢性疾病史,体检合格,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三)具备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和相关办公软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满足岗位基本条件。
1.文秘岗位:文秘、汉语言文学、档案管理、法律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工作经历优先。
2.党务管理员岗位(中共党员):中文、思想政治、法学、法律、审计学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工作经历优先。
3.人力资源管理员岗位: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学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工作经历优先。
4.物资管理保管员岗位:物资管理、物流、金属材料、冶金、计算机、自动化、电子、自控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工作经历优先。
四、相关待遇
(一)一经聘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国家事业单位规定的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相应学历人员的工资,工资不低于4000元/月。享受在职人员“五险一金”等各种福利。
五、 招聘办法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凡符合以上招聘条件者,可在1月25日前提交个人简历、经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和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英语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资料,通过电话、邮件和到单位报名,由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2部分,笔试以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计算机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按1:3的比例选择进入面试,面试由二七○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二)依据笔试、面试形成的成绩,确定4-6名拟录用人员进入考核。被单位招聘工作小组考核确定为初步的人选,报湖北储备物资管理局批准后予以录用。
联 系 人:李慧玲
电 话: 0710—6658270 13697229207
通讯地址:湖北省枣阳市2号信箱(邮编:441218)
QQ邮箱:34182635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