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引导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湖北省第十四届“挑战杯·中国银行”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鄂青联发[2023]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湖北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湖北文理学院交通学院院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承办单位:交通学院
二、参赛对象
2023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均可申报作品参赛。
三、参赛要求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2023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2.参赛作品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
3.凡是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
4.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四、作品要求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等5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参赛作品每篇在15000字以内。
2.参赛作品中,为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和咨询报告,已被采用者亦可申报参赛,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证明的复印件和鉴定材料等。
3.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4.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5.参赛作品必须报送文字版和电子版两种格式。科技发明制作类须交实物(模型)及作品说明(实物因体积和重量过大过重等原因不便上报者由校、院具体协商)。
6.所有参赛作品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本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3名教师指导完成。申报者填写《湖北文理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增加作品自查环节,申报者签订承诺书,承诺作品符合“挑战杯”竞赛申报作品的要求。
五、赛程安排
请各参赛队伍于3月30日前,将《“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初评统计表》(附件1)、与《“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附表2)、《“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承诺书》(附件3)及参赛作品至办公室(GW304)。
电子版材料请以“学院+指导老师+作品名称”命名,并发送到邮箱523168480@qq.com。
六、奖励政策
对参赛的各类作品经竞赛评审委员会评审后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联系人:马超
联系方式QQ:523168480
附件:
1.湖北文理学院“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汇总表
2.湖北文理学院“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
3.湖北文理学院“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承诺书
4.关于组织开展湖北省第十三届“挑战杯·中国银行”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大创中心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