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岗位管理,全面准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绩效,激励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根据《湖北文理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校政发人[2019]7号)和《2019年非教学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2019-2022年度聘期内受聘学校中层副职以下相应岗位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岗聘用、竞聘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通过岗位分类、分级聘用,强化岗位意识,完善人才聘用机制,实现人尽其才,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布全院各级各类岗位、方案,严格工作程序,坚持方案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3.坚持合同管理、严格考核的原则。通过建立聘用合同管理制度,实行定期聘用,合约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和聘期任务,严格按合同进行管理和聘期考核。
4.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情况,认真听取多方意见,坚持科学论证,充分考虑学院现状,做好政策衔接,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实现岗位聘用工作的平稳推进。
三、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非教学岗位聘用工作小组,主要职责为:负责学院非教学岗位聘用工作;负责完成学院基本情况的调研,制定非教学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岗位聘用,做好岗位聘用评议工作;受理本院岗位聘用过程中的争议问题;组织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负责非教学岗位评价考核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易良红 周兴林
成 员:廖育武 叶万海 吴华伟 王培元 张 华 刘 静
聂金泉
聘用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教师岗位聘用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张鹏飞 办公室成员:李姗姗
四、考核内容
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等表现。
1.其他专业技术岗
实验技术岗人员除考核其实验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育人工作量外,还要考核其承担的实验室建设、管理等工作情况。
2.管理岗
管理岗人员主要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和为人才培养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质量和效果,重点考核管理能力水平、管理创新、服务效率、服务态度等情况。
3.工勤岗
工勤岗人员主要考核其在履行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服务和保障等岗位职责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重点考核服务质量、服务水平、服务效率、服务态度等情况。
五、考核要求
1.高度重视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的考核,凡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存在较明显问题或师生反映较大者,一律不得确认为合格等次。
2.全面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及协同育人工作落实情况,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和实际贡献。
3.全面考核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重点了解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等情况。
4.全面考核廉洁自律情况,重点了解遵守廉洁自律准则,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章制度等情况。
六、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
被考核人进行个人总结和自评,如实填写相应岗位《聘期考核表》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2.学院审核、考核
学院考核小组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开展考核工作。被考核人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聘期岗位工作述职。
考核由个人自评、群众评议、学院领导评议三部分组成,采用百分制量化评分,其中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者各项起评分不低于60分。计算方式为:
总分=A20%+B50%+C30%
A.个人自评(20%),被考核人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自我打分。
B.群众评议(50%),由学院领导以外教职工进行打分,取平均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
C.学院领导评议(30%),由学院领导进行打分,取平均分。
3.确定考核结果、公示
学院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情况,经研究后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并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结果报送学校。
七、有关说明
1.本聘期内新进的教职工按入校实际工作时间及所聘岗位进行考核。
2.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归档有关规定,《岗位聘期考核表》将存入本人档案,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