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18年暑期放假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放假时间。7月15日,开始放假;7月12日之前各班做好同学们的放假去向统计表交各自辅导员。
2、开学时间。9月1日、2日,开学报到注册,9月3日正式上课。全体学生干部(包括各班级班长)于9月2日下午召开新学期工作安排会,请各班班长9月2日晚七点统计各班同学回校情况并交学工办,同时组织好报到注册,开学后一周内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鉴于学校宿舍暑期维修,请于8月27日之后返校。
二、假期安全
1、各班级在学生放假离校前请务必召开暑期专题安全教育主题班会。重点做好“四防”教育(“四防”即:暑期防溺水和意外伤害、防暑期工“陷阱”、防交通出行意外事故、防电信网络诈骗)。
2、考试结束后同学们方可离校,请注意往返途中人身财产安全,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保护意识,时刻提高警惕,避免被盗、被抢、被骗事件的发生;到家后请电话或短信向班主任报平安。
3、假期中注意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旅行安全、务工安全、游泳安全。参加任何活动必须及时与家长和老师联系并征得家长同意,禁止私自活动。不得进入危险水域游泳等切实自觉保护自身安全。
4、同学们要认清校内校外两种严峻的安全形势。一是自然灾害特别是洪涝灾害范围广、影响大,社会诈骗案件屡有出现,各种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二是学校今年暑期对新生宿舍进行维修,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广大学生要强化自身安全责任,不仅为个人更要为家庭负责,强化防范措施。具体来说不妄想、讲法制、结伴行。不妄想意外横财,外出务工等行为要签订劳动合同、假期外出与同学或家人结伴。暴雨洪灾区域学生可在学校暂住,等平安后返家。
5、辅导员和班主任要准确掌握学生本学期离校到家及下学期返校的具体情况。
6、辅导员班主任要结合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利用暑假督促部分学业困难学生抓紧时间复习,按时参加下学期补考。
三、寝室管理
1、没有办理暑期住宿学生须全部离校。离校时请同学们整理好自己的物品,贵重物品请尽量带回家。在校复习考研生、暑期社会实践、竞赛、参加小学期的学生一定要注意在校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
2、暑期需在校住宿的按照公寓中心要求办理住宿手续,严格遵守暑期住校规定。进出寝室办理和佩戴出入证。不带外来人员到寝室住宿。暑期新生寝室将进行维修,请所有暑期留校学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3、请同学们离开寝室时注意关好门窗,水电,不要擅自更换门锁,以便于万一出现漏水等情况楼管及时处理。不得将本室钥匙借于他人使用,如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学校另行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社会实践
1、自觉参加社会实践,在实践中服务,在服务中学习,在学习中成长。今年社会实践主题围绕“看改革开放四十年,‘四个自信’我来讲”社会实践”开展,请大家积极参加,认真调研,各团队于9月10日前将调研报告、图片及视频整理好后交到院分团委,评选表彰。
2、暑期参加学院安排社会实践和教育实习实践的同学要严格遵守学校要求,尤其注意安全,树立自律、文明、勤奋、进取的大学生形象。
祝同学们一路平安,假期愉快。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学工办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