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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服务

2021学年度学生评优评模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1-10-02 12:12:52  来源:  阅读次数:

交通学院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学生评优评模工作的

通知

班级

学校近期将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度学生评优评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1、本次评优评模奖项包括优良学风班、优秀社团、文明班级、文明寝室、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具体名额详见附件1)、创新创业奖学金、卧龙英才奖学金。20202021学年度评优评模奖项和评选办法的依据是《湖北文理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校政发学[2017]10号)、《湖北文理学院学生先进集体评选办法》(校政发学[2017]8号)、《湖北文理学院优秀学生评选办法》(校政发学[2017]9号)。文件均在压缩包中。

2、本次评优评模工作将采用网上申报、网上审核方式。申报时间为10月16日-10月25日,申报人登陆湖北文理学院学生事务系统(登陆链接http://ehall.hbuas.edu.cn),依据评选条件,如实填报申报内容,上传各类支撑材料的图片包括获奖证书原件、专利证书原件、发表杂志的封面封底目录及正文等具体申报流程详见附件2《2020-2021学年度评优评模网上申报学生使用手册》。请各班级按照要求完成申请、评审,并通知参与申请的同学在10月24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及时查看审核结果;班级评审结果在10月25日之前报给学工办。学院组织评审公示时间为10月29日-11月3日,公示5天

3114日学院从学生事务平台内导出并打印相关材料由副书记审核签字后加盖公章上报学工处。学工处组织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发文表彰。

二、有关事项说明

1.申报创新创业奖学金和卧龙英才奖学金仅限于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之间取得的成果(2021届毕业生除外)。在此时间段取得的成果如以前已获批过该类奖学金,此次不得再申报;2021年8月31日以后取得的成果,明年再进行申报;2020年9月1日以前取得的成果,如以前没有申报过,此次可以申报。

2.申报创新创业奖学金的成果仅限学校最新修订的《湖北文理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A、B类项目库》(附件14)指定的赛事。

3.根据实际工作,原各评选办法规定的“早锻炼考勤记录不少于60次”调整为“一学年度早锻炼考勤记录为有效次数为60次或累计里程120公里(以学校提供的乐跑系统数字为准)”。

4.校级团学组织和学校机关职能部门聘用的学生干部,由各所属单位部门按照实际学生干部总数的30%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将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纸质版(包括学号、姓名、专业、所在学院、职务)于10月20日前报给校团委(慧园学工处106办公室),校团委汇总审核后交各二级学院评选。该类优秀学生干部不占用二级学院表彰名额。

5.三好学生标兵、校长奖学金每个学院各推荐1-2名。

三、评审程序

1.各班通过班会、班级群对于本次评优评模文件进行宣传、解读;成立班级评优评模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必须包括班主任),评审小组成员名单要在班级群公示不少于1天。班级评审小组进行审核推荐,审核结束后在班级群公示不少于1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于10月28日前上交学院。

2.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班级按照学院分配名额申报,优秀学生干部各班级按照班级人数5%推荐名单,三好学生各班级按照班级人数10%推荐名单。

1)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各班级在评审范围内严格按照班级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进行,分配;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按照文件要求先成绩排名,后综合素质排名;优秀学生干部满足条件自行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评审。

3)原则上2020-2021学年挂科的同学不参与此次评选。

4)原则上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不重复发放。

3.优良学风班、优秀社团、文明班级、文明寝室、三好学生标兵、创新创业奖学金、卧龙英才奖学金等项目采取自愿申报,学院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评选并审核公示上报。

4.学院公示时间为10月29日-11月3日,公示5天。11月4日学院将从学生事务平台内导出并打印相关材料,由副书记审核签字后加盖公章上报学工处。学工处组织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发文表彰。

    四、上交材料

材料上交时间10月23日前,需报送如下材料:

1.装订成册的纸质版校长奖学金申报材料,内容包括封面、申报表(附件3、4,正反面打印)、佐证材料复印件(按照申报表中填写顺序排列),同时上交佐证材料原件。

2.装订成册的纸质版三好学生标兵申报材料,内容包括封面、申报表(附件5,正反面打印)、佐证材料复印件(按照申报表中填写顺序排列),同时上交佐证材料原件。

3.装订成册的纸质版优良学风班(文明班级)申报材料,内容包括封面、申报表(附件6、7)、佐证材料复印件,同时上交佐证材料原件。佐证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学校教务处提供的2020-2021学年度每学期全班学生成绩表;

2)本学院教学办提供的全班学生CET-4成绩汇总表(学号、姓名、CET-4分数),其中未过425分的用红色标注;

3)本学院学工办提供2020-2021学年全班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时间、早锻炼次数或里程数统计表;

4)经本学院学工办审核积极开展班集体活动并取得效果和成绩的说明;

5)申报优良学风班的还需要提供“核心条件”中相关佐证材料。

4.装订成册的纸质版优秀社团申报材料,内容包括封面、申报表(附件8)、佐证材料复印件,同时上交佐证材料原件。

5.装订成册的纸质版文明寝室申报材料,内容包括封面、申报表(附件9)、佐证材料复印件。

6.纸质版卧龙英才奖学金申报表(附件10)及佐证材料原件。

7.纸质版创新创业奖学金申报表(附件11)及佐证材料原件;

8.电子版和纸质版评优评模申报名单(附件12)、优秀学生奖学金金额汇总表(附件13)。(班主任签字)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程序。各班级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同学学习学校学院评选文件,解读评选文件内容,特别是卧龙英才、创新创业奖学金奖励的评选范围和评选内容。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评选工作。

2、把握标准,严格审核。(1)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班级按照学院分配名额申报,优秀学生干部各班级按照班级人数5%推荐名单,三好学生各班级按照班级人数10%推荐名单,学院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评选并审核公示上报,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比例及金额分配见附件1;(2)审核申报材料时要全面了解同学获奖情况,认真审核证书、论文等材料原件,严格依据评选条件进行。

3、认真做好公示工作。各班级对于优秀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干部推荐人选进行公式,学院对各项获奖情况审核后会统一在学院主页、班委、学生事务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材料为附件10、附件11、附件12、附件13

4提交材料完整规范。严格按照本通知的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提交评审材料,确保评优评模工作顺利开展。

六、咨询和投诉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5871079839

                    13545305852

                  张诗媛19871216662

办公地点:工科楼GW313办公室;

电子邮箱:864352328@qq.com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1年10月12日